佔中運動今宣布刑期 台灣民團跨海聲援
發布時間:
更新時間:
香港佔中運動,九位發起者和參與人士,四月初被宣判全部有罪,香港法院上午進一步宣布刑期,戴耀廷等「佔中三子」被判16個月,其中朱耀明緩刑兩年。場外聚集上百人關注。台灣公民團體舉行聲援記者會,強調公民抗命不該被羅織入獄。
群眾撐起黃傘,聚集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外,佔中三子戴耀廷、陳健民、朱耀明等九位發起人、參與者,被控在2014年雨傘運動「煽惑公眾妨擾」等罪名,九人在四月初的宣判中,都被判有罪,24號法院將宣判刑期。
佔中被告、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說,「我此刻的心情仍然平靜,而且充滿期望,無論法院的裁決如何,我依然會欣然面對。」
台灣公民團體上午也撐起黃傘、帶著沉痛的心情,來到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,舉行聲援記者會,儘管香港的「基本法」第27條保障人民言論集會自由,法院仍對佔中公民定罪,證明中國政府對港承諾的「一國兩制」已蕩然無存。
華人民主書院董事主席 曾建元表示,「我們隔著海在這邊抗議,事實上也是警覺到中共對香港的滲透,對香港的清理,就可能是明天台灣的遭遇,所以基於唇亡齒寒這樣一種心情,我們要站出來。」
小蜜蜂戰鬥隊成員 陳健民說,「在這最後一刻,他們(佔中被告)仍然尊重司法法制的精神,可是在這樣的情況下,中聯辦的主任王志民,卻還是大言不慚地說,這是司法法制的勝利,因此就如同戴耀廷所言,對於沒有憲政精神的人、對於沒有憲政精神的中國政府而言,對他們談公民抗命,根本就是夏蟲語冰。」
聲援者也指出,港人冒著被逮捕風險,上街佔領中環,爭取的不過是「真普選」,反觀2014年台灣318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,二審仍判佔領者無罪,顯示「公民不服從」是公民權利,追求民主是普世價值,任何政府、司法都不應該對公民羅織入罪。
群眾撐起黃傘,聚集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外,佔中三子戴耀廷、陳健民、朱耀明等九位發起人、參與者,被控在2014年雨傘運動「煽惑公眾妨擾」等罪名,九人在四月初的宣判中,都被判有罪,24號法院將宣判刑期。
佔中被告、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說,「我此刻的心情仍然平靜,而且充滿期望,無論法院的裁決如何,我依然會欣然面對。」
台灣公民團體上午也撐起黃傘、帶著沉痛的心情,來到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,舉行聲援記者會,儘管香港的「基本法」第27條保障人民言論集會自由,法院仍對佔中公民定罪,證明中國政府對港承諾的「一國兩制」已蕩然無存。
華人民主書院董事主席 曾建元表示,「我們隔著海在這邊抗議,事實上也是警覺到中共對香港的滲透,對香港的清理,就可能是明天台灣的遭遇,所以基於唇亡齒寒這樣一種心情,我們要站出來。」
小蜜蜂戰鬥隊成員 陳健民說,「在這最後一刻,他們(佔中被告)仍然尊重司法法制的精神,可是在這樣的情況下,中聯辦的主任王志民,卻還是大言不慚地說,這是司法法制的勝利,因此就如同戴耀廷所言,對於沒有憲政精神的人、對於沒有憲政精神的中國政府而言,對他們談公民抗命,根本就是夏蟲語冰。」
聲援者也指出,港人冒著被逮捕風險,上街佔領中環,爭取的不過是「真普選」,反觀2014年台灣318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,二審仍判佔領者無罪,顯示「公民不服從」是公民權利,追求民主是普世價值,任何政府、司法都不應該對公民羅織入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