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投法部分修法 增訂人權議題不得公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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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避免去年九合一公投綁大選亂象再度發生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中選會提出的「公投部分修法草案,同時也增訂了人權議題不得公投。
中選會代理主委 陳朝建說:「增訂了涉及到人權的事項者在公投上公投的這個提案,是不能違反基本人權規定,也就是不能違反我們已經締結或已經加入的國際人權公約,或者是經由總統公布或已經施行的人權公約跟他的施行法;第二個是中選會在未來這樣的法令修正通過後,在審查的過程中依舊是屬於行政審查,而非是屬於違憲審查或其他的司法審查。」
這次修正內容,包括讓公投可以與大選脫勾,並增訂人權議題不得公投。為了協助閱讀,將縮短公投主文的字數,或是給予公投主文簡稱,像是限定公投主文不得超過50個字,簡稱不超過10個字、理由書不超過1000字。草案也將送立法院,和各立委的提案版本,一起審查。
中選會代理主委 陳朝建說:「增訂了涉及到人權的事項者在公投上公投的這個提案,是不能違反基本人權規定,也就是不能違反我們已經締結或已經加入的國際人權公約,或者是經由總統公布或已經施行的人權公約跟他的施行法;第二個是中選會在未來這樣的法令修正通過後,在審查的過程中依舊是屬於行政審查,而非是屬於違憲審查或其他的司法審查。」
這次修正內容,包括讓公投可以與大選脫勾,並增訂人權議題不得公投。為了協助閱讀,將縮短公投主文的字數,或是給予公投主文簡稱,像是限定公投主文不得超過50個字,簡稱不超過10個字、理由書不超過1000字。草案也將送立法院,和各立委的提案版本,一起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