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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大馬首相納吉否認32項罪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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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37508248b.jpg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,涉嫌挪用國家發展基金、盜取國家財產,遭法院指控濫權跟洗錢一共32項罪名,創下大馬前首相被控最多項罪名紀錄,但納吉出否認指控,堅稱自己不是小偷。

大馬前首相納吉,20號離開吉隆坡地方法院時,受到大批支持者簇擁,替他加油打氣,納吉也強調,自己不是盜取國家財產的小偷。納吉提到,「今天這些所有針對我的指控,只會給我有機會洗刷罪名,我不是一名小偷。」

20號是納吉第三次因貪汙案出庭應訊,法院對他提出4項濫用職權,21項洗錢共25項新罪狀。濫權罪部分,法院指控納吉在2011到2014年間利用首相、財政部長及「一馬發展公司」主席職務,侵吞約170億台幣。洗錢罪方面,院方指控納吉透過空殼公司,搬走一馬發展公司約156億台幣,但納吉否認一切指控,堅稱資金都是2013年大選時,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政治獻金,選後大多數都已歸還。

前馬來西亞首相 納吉說,「13屆大選後我立刻歸還了大部分捐款,如果我們把這個列入考量,我們就能做出結論,我希望這個結論會讓事實浮現。」

根據大馬法律,每項濫權罪名最高可判處20年徒刑,以及最高5倍受賄金額的罰款,每項洗錢罪名最高可判5年徒刑,法庭人員一共花了35分鐘才唸完全部罪狀,包括7月跟8月被指控的7項,現年65歲的納吉目前背負32項罪名,創下大馬前首相被控最多罪名紀錄。納吉在2009年上任後,設立國家主權投資基金的一馬發展公司,2015年遭踢爆把當中的208億台幣轉到私人戶頭,購買豪宅,私人飛機跟珠寶等奢侈品,納吉今年5月敗選後,馬哈迪政府重新調查此案。法官20號讓納吉已大約2600萬台幣保釋,但沒有被禁止出席任何公開活動,全案此案將在11月16號進行公審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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