遠雄涉侵占國有林地 成家族墓園
邱植培 彭煥羣 / 苗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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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署比對遠雄基金會金流資料,查出趙藤雄在苗栗縣後龍鎮向林務局認養的「天水園公園」,變相成為家族墓園,涉侵占國有林地,將趙藤雄除依竊占罪起訴,相關墓地也必須遷移。
苗栗後龍海邊這塊佔地800坪的墓園,是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所修建,包括趙家的祖先和趙藤雄的父母都安葬於此,不過卻被檢方查出,墓園的部分土地涉嫌竊占國有保安林地,趙藤雄遭到苗栗地檢署起訴。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兆說,「利用基金會向後龍鎮公所認養苗栗縣後龍鎮秀水段土地的機會,未經管理機關的核准,擅自在98年秋季跟105年的夏季設置趙氏祖先的陵墓與金爐。」
檢方查出,2004年5月,趙藤雄以遠雄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的名義,透過後龍鎮公所,向林務局申請認養該處土地,但後來私自在2003年、2005年和2006年,分別修建父親和趙氏宗族祖墳,不過因為超過10年追訴權時效,所以不起訴處分,不需要遷移,可是後又在2009年和2016年增建4處新墓,竊占27.8坪國有保安林地,必須要遷移。
民眾回應,「那當然不行啊,因為那國有地是政府的地啊,怎麼可以這樣占用。大家這樣占用的話,就沒有一個規則了。」
遠雄集團只表示,這是創辦人家族的訴訟,與公司無關,但強調趙藤雄沒有占用意圖,已確定日期安排相關墓地遷移。
苗栗後龍海邊這塊佔地800坪的墓園,是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所修建,包括趙家的祖先和趙藤雄的父母都安葬於此,不過卻被檢方查出,墓園的部分土地涉嫌竊占國有保安林地,趙藤雄遭到苗栗地檢署起訴。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兆說,「利用基金會向後龍鎮公所認養苗栗縣後龍鎮秀水段土地的機會,未經管理機關的核准,擅自在98年秋季跟105年的夏季設置趙氏祖先的陵墓與金爐。」
檢方查出,2004年5月,趙藤雄以遠雄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的名義,透過後龍鎮公所,向林務局申請認養該處土地,但後來私自在2003年、2005年和2006年,分別修建父親和趙氏宗族祖墳,不過因為超過10年追訴權時效,所以不起訴處分,不需要遷移,可是後又在2009年和2016年增建4處新墓,竊占27.8坪國有保安林地,必須要遷移。
民眾回應,「那當然不行啊,因為那國有地是政府的地啊,怎麼可以這樣占用。大家這樣占用的話,就沒有一個規則了。」
遠雄集團只表示,這是創辦人家族的訴訟,與公司無關,但強調趙藤雄沒有占用意圖,已確定日期安排相關墓地遷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