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東海核二廠申請重新啟用。已經批准,等於通過重啟的審查。只是,這個日本首都圈唯一的核電廠,11月將面臨40年使用期限到期,能否延長使用年限,還是問題。
會議室內,日本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」成員,正式批准日本東海核2廠的審查報告。負責東海核2廠的「日本核能發電」公司,在報告中表示,將以1740億日圓,新建防波堤、增加緊急冷卻系統等措施,用以提升事故安全對策,而這些經費,已得到「東京電力」與「東北電力」公司同意支援,因此獲得「原能會」委員同意。
但日媒NHK報導,在311核災後,「東京電力」公司因無力負擔巨額賠償、後續處理費用,實質上已變成國有機構,預計用來處理廢爐、賠償跟輻射除汙的22兆日圓費用,將由民眾繳交稅金、電費支出。
日本立命館大學教授金森繪里質疑,「接受援助的(東京電力)公司要去援助其他的公司,這讓人感到很大的不對勁,這真的是有價值的嗎?是不是漏看了什麼地方?(官方)說明相當的不足。」
為此,「原能會」也在同一天,行文「經濟產業省」詢問,要確認東電支援的費用,是否會影響到「福島核一廠」廢爐、跟「柏崎刈羽核電廠」安全對策建構。
位於「茨城縣」的「東海核2廠」,311事件時因地震跟海嘯受損,這個首都圈中、唯一的核電廠,距離東京都中心,約有110公里,因為半徑30公里的疏散範圍內,有多達96萬居民,人數是日本所有核電廠之冠。一旦發生事故,將難以疏散。要真正重啟,必須獲得當地居民,包括「茨城縣府」與周邊6個市村同意才行。
4號當天,「茨城縣府」判定,在東海核2廠方圓5公里內,行動不便避難者超過1千人,太難一下全疏散,決定讓這些人全變成「入屋避難」,成了全國首宗「入屋避難」案例。
另外,「東海核2廠」到今年11月下旬,將面臨40年使用期限到期,按照正常程序,順利進行重啟的話,也要等到2021年,完成安全對策工程之後。眼前,仍需要獲得延長服役的認可,才可能進行其他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