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行礦業法被質疑,賦予亞泥等現有礦場業者權利太大,才展開修法,但有立委質疑,行政院的修法版本,只限定新礦業者,必需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挖礦,舊有的202個礦場,申請展延時還是不用取得同意!今天礦業法修正草案續審時,經濟部鬆口將會研擬提高展延門檻。 ==民進黨立委 林淑芬== 我們不曉得 沒有取得人家土地所有權人的 使用同意許可的話 怎麼可以在人家的家裡面 直接就 土地上就直接挖 質疑舊礦展延,業者可以跳過「礦業用地」審查,不用取得所有權人同意,照樣能繼續挖礦!立院經濟委員會27號續審礦業法,來到修法的深水區,立委林淑芬批評行政院和經濟部取巧門,說要改革,草案版本卻只管制新礦,放縱舊礦。 ==民進黨立委 林淑芬== 行政院和經濟部的版本 還是一個假管制的態度 還是半套 管半套而已 這202個(舊礦)就是現在 對於我們國土山林開膛剖肚 最原始的兇手 結果整部法律是縱放的 林淑芬解釋,業者開採申請,其實分成兩階段,「礦權」審完,才會作「礦業用地」審查,此時業者才需提出,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書和關廠計畫等等,但林淑芬指出全台現存的202個舊礦,只有3個完成核定,其中一個原因是現有法規,允許舊礦展延時,都能跳過這項審查。 ==礦務局副局長 周國棟== 這部分還在討論中(納入修法) 委員的建議是把 礦業用地(審查)的程序 提前到展限階段去做 被抨擊修法只做半套,經濟部礦務局終於鬆口,考慮提高展延門檻,但次長王美花和立委討論的過程中又強調,地主通常不只一兩人,擔心要獲得全權同意有困難。由於委員會逐條審查緩慢,能否排入臨時會,取決於各黨團的態度。 記者 黃怡菁 張梓嘉 台北報導
舊礦展延可跳過礦業用地審查 引質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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