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更釘子戶 內政部擬刪減行政救濟程序

士林王家都更案,引發公民團體介入,與公權力形成角力戰,也引發都更條例草案修法的聲音,都更條例修正草案經過將近半年的審查後,內政部日前完成審議,下午向行政院長賴清德簡報,修法重點上,對於釘子戶,改以不具行政效力的「協調」,取代「調處」;公辦都更同意門檻上,比照民辦都更,需經所有權人,及面積50%同意。 ==內政部營建署長 許文龍 == 不要說少數來綁架多數 可是少數又有他的權益 到底是怎麼兼顧 也沒有說把他忽略等等這些 之間的平衡點怎麼去拿捏 這個是政策的一個裁定嘛 土地增值稅上,協議合建減徵40%;房屋稅上,未移轉,可以減半徵收,最長10年; 地方政府也需建立協調機制,搭建協商平台,加進都更進程。不過,長期研究都更問題的學者認為,民辦都更要3/4的居民同意,為何公辦都更反而只要1/2的居民同意,質疑有修法倒退的情況。 ==政大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 王章凱== 不因為是公有土地 委託一個民間的建設公司 當實施者的時候 他就擁有公權力了 這是兩回事情 如果今天是公部門 委託民間當實施者 這個時候已經變成民辦都更 這時候這一條說 把這個同意權調高到50% 反而是降 民辦都更是2/3 3/4 4/5 內政部強調,如果賴院長對簡報內容大致沒有意見,就可以拍板通過,16號送行政院會通過,但最後還要送到立法院審查。 記者 陳佳鑫 林志堅 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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