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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學運領袖黃之鋒.羅冠聰 獲批准保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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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香港佔中運動的三名學生領袖,因為當時衝撞公民廣場案分別被判刑六到八個月,已經坐牢兩個月。其中黃之鋒跟羅冠聰兩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今天獲得終審法院批准。 ==支持者== 公民抗命 無畏無懼 保釋申請通過後,24歲的羅冠聰走出法庭,現場早已集結香港眾志與社民連等民主派群眾,夾道支持。終審法院批准羅冠聰跟黃之鋒兩人,以港幣五萬元現金保釋跟五萬港幣人事擔保外出,二人必須交出旅遊證件,上訴期間不得離開香港,要居住在通報的地址,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,本案有重大公眾利益與重要性,必須盡早處理,下個月七號將審理他們的上訴許可。 ==香港民運人士 羅冠聰== 我認為本案的結果 對落實香港一國兩制與法治 具有重大意義 全世界都在注意本案結果 我希望本案的結果 能彰顯我們司法對人權的保護 羅冠聰表示,坐牢早有心理準備,不會阻礙追求民主的決心。還說香港近日出現不少政治風波,很多朋友正為不同議題而努力,他也希望能幫上忙。由於中秋節在獄中度過,現在最想跟家人補吃一頓團圓飯。 港人稱為佔中或學運三子的黃之鋒、羅冠聰跟周永康,是因為在2014年九月,爭取真普選的佔中運動時,涉及衝撞公民廣場的事件被起訴,三人原本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,但香港律政司認為判太輕,申請覆核,香港上訴法庭今年八月改判三人六到八個月,目前已經服刑兩個月。被判刑七個月的周永康也在獄中申請了上訴,但沒有申請保釋,主要是因為學業問題,在服刑時間上做出取捨。 記者 施慧中 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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