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光區、特定區等 未來擬收"觀光保育費"

風景區未來將收取觀光保育費,價格從30元到200元不等!根據觀光局預告的修正草案內容,未來包括法定觀光區、風景特定區等,可由主管機關擬定是否收取"觀光保育費"!不少民眾認為政府搶錢,另設名目收費,反而阻礙觀光發展。 漫步在碧潭吊橋上,欣賞河畔美景,不少情侶來到碧潭划天鵝船,這裡是新店"碧潭吊橋"風景區,過去曾是北部著名景點,也是情侶約會勝地,由於碧潭屬於觀光局公告的'風景特定區",未來根據觀光局預告修正草案,很可能向遊客收取"觀光保育費"! 民眾 黃先生:「其實我不大能夠接受,因為政府原本就已經有在做一些稅收了,他維護這些環境原本是應該的。」 民眾 陳小姐:「你收了錢,一定要我們感受到有一些措施,譬如說垃圾再也看不到。」 不只民眾反對收費,當地業者也不贊成,尤其碧潭兩側的腳踏船出租業者認為,一旦收費,店家生意將一落千丈。 碧潭腳踏船出租業者:「都沒有人來啊,你要門票,又要坐船也要錢,現在經濟又不好對不對,誰要來坐。」 根據交通部預告草案,明訂未來可收費風景區有三大類,包括法定觀光區,像是台南雙城區,安平、中西區一帶,另外像是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,也就是目前全國唯一的屏東琉球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,其他還有風景特定區,像是十分瀑布、烏來、淡水、日月潭、阿里山等。而收費標準,則依每年旅客人數,收取三十到兩百元不等的觀光保育費 觀光局工程司承辦人 莊惠文:「不是門票,因為門票就回歸到規費法的感覺,但是我不是規費法,我跟規費法的性質不一樣,規費法是收了以後統籌應用,我這個部分是專款專用。」 觀光局表示,所有公告風景區是否收費,還要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而且每年觀光人次也要達到門檻才能收取,預計最快年底,就會著手評估劃設區域與收費方式。 記者 黃立偉 陳立峰 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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