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冠案二審宣判 建商等5人維持5年刑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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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在地震中倒塌,造成115人死亡、103人輕重傷,建商林明輝等五人一審判處5年有期徒刑,今天台南高分院,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刑度,判處5年徒刑
去年2月6號南台灣大地震,造成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,115人死亡、103人輕重傷,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刑度,判決建商林明輝、建築師張魁寶、鄭進貴等五名被告各判5年徒刑,二審維持五年刑度,不過,輕重傷者從103人增為104人,因此撤銷原判決,併案審理。
==台南高分院發言人 沈揚仁==
一審未及審酌另一位被害人
也就是方致偉先生的傷害部分
此部分由檢察官在第二審審理時
移送併案審理 依照法律的規定
他屬於裁判上一罪的關係
法院應該併予審理
原本自救會成員表示將出席聆判回應判決,最後卻只有委任律師和幾位家屬低調現身。
==受災戶家屬==
不滿意 我們永遠不滿意
只要他沒有判無期徒刑
我們都不滿意
==委任律師 謝幸伶==
即使到一年半的現在
他們應該都還是很難以接受
這樣的事情所以
(會再上訴)這個我們要再討論
==維冠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劉怡辰==
法這個東西超出我們的能力範圍
所以這個東西
我們只能說我們的想法是這樣
但法上不認為是這樣
我們也無能為力
除了林明輝因為籌不出交保金,目前仍延押台南看守所,鄭進貴、張魁寶交保在外,限制出境,至於,維冠金龍大樓在6月中旬啟動重建,預計3年後完工
記者李淑蘭 許政俊 台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