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滿妻打離婚官司 男子開車撞妻與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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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洪姓男子,不滿妻子委請律師打離婚官司,昨天下午在台南地院側門,開車衝撞兩人,造成律師當場死亡、妻子重傷,男子今天被法院裁定羈押。有律師指出,處理家庭案件,都會特別謹慎小心,但是有時候真的防不勝防,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舉行記者會,除了譴責暴力,也呼籲相關單位重視、人民出入司法機關的安全問題。
監視器畫面可見,律師黃政雄陪同李姓女子走在台南地院外,卻突然遭到紅色小貨車,從背後衝撞,小貨車車頭凹陷、擋風玻璃碎成一片,撞擊力道過大,造成黃姓律師當場死亡,李姓女子重傷,17號下午,女子協議離婚的丈夫、洪姓男子,不滿妻子想離婚,開車撞死人,有律師希望檢察官、法官能夠處以重刑。
==執業律師 江信賢==
那我們也希望說
法院在未來審判上
是給予一個 極刑的一個處罰
處理離婚卻引來殺身之禍,有律師認為,承接家庭、婚姻案件本身就有很大的風險,為了自身安全,律師大多在言語上會比較溫和,避免尖銳用語刺激對方;而開庭後也會先等待雙方離開後,自己才會離開;但律師不諱言,有時候根本防不勝防。
==台南律師公會秘書長 林仲豪==
大概法官 檢察官
他們有經驗的話 他們大概也會說
是不是某某人 你就先留下來
或走了3、5分鐘後
法官或檢察官才允許這個可能
比較有問題的人來離開
有人突然從後面撞
在我個人看法 非常難以迴避
而下午也有十六個地方律師公會,舉行共同記者會,除了表達哀悼、譴責暴力,更呼籲相關單位加強法庭安全,具有衝突性或家事保護令等高風險的案件,應讓告訴人與被害人分流進出。
==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蔡鴻杰==
我們認為他的犧牲 應該要喚起
政府對於律師職業的尊嚴
對於律師執業的安全
還有人民進入法院訴訟
還有離開法院安全的一個重視
上午九點多,台南市警方也將洪男移送地檢署,依故意殺人罪嫌偵辦。
記者 溫正衡 莊志成 綜合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