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車撞死妻子、律師 洪當興一審判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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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7月,洪當興在法院開完離婚調解後,開車撞死自己的妻子和委任律師,一次奪走兩條人命,被檢方求處極刑。台南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名判處死刑,禠奪公權終身,案件可再上訴。
這起發生在去年7月份的命案,案發當時,剛開完離婚調解庭的李怡慧和委任律師黃政雄,離開法院沒多久,突然遭到一輛小貨車追撞,兩人因此喪命。開車撞人的就是和李怡慧正在協議要離婚丈夫洪當興。
台南地院審理後,26日依殺人罪名,判決洪當興死刑,禠奪公權終身,案件還可上訴。
台南地院副發言人林臻嫻說明,「被告犯罪結果,除了剝奪被害人二人之生命外,更造成律師之恐慌不安,而於執行職務時,恐有後顧之憂,對社會秩序及在野法曹及律師,共同參與維護之法治秩序,具有嚴重破壞性。」
洪當興先前開庭時說,原本只是想要嚇唬妻子和律師,結果方向盤轉太過,才會撞到他們。法官認定雖然洪當興犯案後有馬上報警,也表達愧疚,但卻一再將犯行歸咎給兩名死者,難以認定有悔意,因此判處死刑。
黃政雄的妻子感謝法院的判決。 她透過委任律師許雅芬轉達,「盧女士非常感謝法院還黃政雄一個公道,她要強調,黃政雄律師是一個非常熱愛工作的人。」
這起律師在法院前喪命的案件,一度在律師界引起公憤,如今,洪當興必須負起刑事責任。而台南律師公會則期望,整起事件能喚起法務部和司法院,對律師執業以及人民進出司法機關時人身安全的重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