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涉貪 監院通過彈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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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,因為收受賂賄協助特定公司,加速都更案進行,已經被台北地方法院,判刑十年不等,而監察院今天通過對許志堅的彈劾案。
==監委 尹祚芊==
這樣本身運用職權
然後收受一些現金
還有名貴的禮品
我們覺得要給予他彈劾
審查委員全數無異議的通過
我們希望這個彈劾案
能夠整飭官箴
做為其他我們政府官員的警愓
許志堅收受寶興開發公司賄款615萬元,以及價值數十萬的名錶和金條,協助該公司,在板橋和新店的都更案順利進行,依觸犯貪汙治罪條例被判刑,監察院立案調查,認定有重大違失,通過彈劾許志堅,並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