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田與一銅像斷頭案 起訴李承龍從重量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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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烏山頭水庫園區、八田與一銅像,今年4月份被前台北市議員、李承龍,和邱姓友人斷頭,直到現在都還沒有找到銅像頭部。今天,台南地檢署,依毀損罪將兩人提起公訴、建請從重量刑。
烏山頭水庫園區的八田與一銅像,在今年4月15號,被前台北市議員、李承龍,和邱姓友人鋸斷頭,台南地檢署在今天,將兩人提起公訴。
==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陳建弘==
李某與邱某二人所為
涉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嫌
予以提起公訴
並請法院審酌李某邱某二人
犯後並無悔意等情
請法院從重量刑
今年4月14號,李承龍和友人入住風景區的渡假會館,先勘查銅像材質,再購買線鋸。15號凌晨2點多,到現場鋸下銅像頭部、等拍完照,再把頭放回去、就離開現場,直到16號清晨被發現。後來銅像頭部遍尋不著,李承龍宣稱自己也不知去向。但在斷頭事件後,他與友人又再次在5月28號,破壞台北市逸仙國小的石狛犬像。因此檢方才認為兩人犯後無悔意,建請從重量刑。而受害的嘉南農田水利會則表示會求償。
==嘉南農田水利會長 楊明風==
往後我們嘉南水利會
除了加強它的維護管理
增加一些監視設備(等)
水利會也會向當事者
求處民事賠償
但李承龍還是認為,要求償,得先釐清銅像的所有權屬於誰。
==前台北市議員 李承龍==
我對於八田與一銅像的
這個所有權 我一直有疑慮
那台南的水利會 是否
這個八田與一銅像 歸屬他
這個也有疑問(要釐清)
李承龍依然堅稱,自己鋸斷八田與一銅像是有理的,如今面臨起訴,他表示,他接受檢方有權依法提起公訴。
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溫正衡 台北台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