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時間標示不符 省電燈泡29%不合格

日前消保處抽驗82款市售省電燈泡,結果在壽命檢測上,高達2成9燈泡都不合格,其中飛利浦某款省電燈泡宣稱壽命可達1萬小時,實測未達6千小時就熄滅,另外包括東亞照明、愛買自有品牌等產品也都涵蓋其中,目前不合格燈泡,標檢局已經要求下架回收並限期改正。 很多民眾購買燈泡時,首選都是省電燈泡,即使價格貴一點也沒關係,但消保處抽驗市售82款省電燈泡,在燈泡壽命部份有24組不符合規定,不合格率達2成9,其中這款一顆要價159元的飛利浦省電燈泡,在包裝上宣稱可使用1萬小時,結果實際檢測用不到6千小時燈泡就熄滅了。 ==消保官 王德明== 所謂的飛利浦的它號稱有一萬小時 可是它連6千都不到 ==飛利浦燈泡公關 杜莉== 皆自行下架 目前消費者在通路上看到的產品 皆為已經更新過 和更改過改良後的新產品 消保處表示,除了飛利浦這款外,東亞照明某款省電燈泡宣稱可達6千小時,未達2千小時即熄滅,愛買自有品牌「最划算」電子式螺旋燈泡標示壽命3千小時,實測未達3000小時即熄滅,特力屋自有品牌超迷你T2螺旋型電子式省電燈泡,商品標示8千小時,未達6000小時即熄滅;英貝爾迷你電子式螺旋省電燈泡標示3千小時,實測未達2000小時即熄滅等。目前不合格燈泡,已送交標檢局做後續處理。 ==標檢局副局長 王聰麟== 那些不符合的產品 我們就廢止它的驗證登錄號碼 一個月的下架回收改善時間 標檢局表示,不合格的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一款規定,廢止其商品的驗證登錄,也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善,如果未改善,最高將處100萬以下的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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