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氣爆告國賠 2受災戶勝訴創首例

兩年前,高雄氣爆造成嚴重死傷,其中有10戶受災民眾提告,要求國賠,高雄地院針對其中兩戶,判決市府必須賠償總共91萬,這也是氣爆案後,法院首度認定,高市府應該國賠。 住在房子嚴重毀損的屋內,這位陳耀彬先生,是高雄氣爆受災戶,爆炸時他嚴重受傷,但要獲得賠償卻,因為房子的產權跟姊姊共同持有,家人對請領補償金沒有共識,陳耀彬無法申請賠償金,轉而申請國賠,除了他之外,還有另外9戶也告市府,高等法院針對其中2戶人家宣判,市府要賠陳耀彬先生87萬,另外一名受災戶楊先生4萬元。 ==氣爆受災戶 楊伯祿== 透過那個法律訴訟的判決 讓法官來裁判 市政府在整個氣爆 它到底有沒有責任 ==里長太太 蔡女士== 它(陳耀彬家)算是房子也是共同持有 三 四個人共同持有 他也沒有領到 代位求償嘛 這樣啦 長期資助陳耀彬的里長太太說,他氣爆受傷後無法工作,除了慈善團體補助外,沒額外收入,近日還因為沒錢繳電費被斷電,但上午他人不在家無法取得回應。 ==高雄市副市長 許立明== 其實(市府)要不要上訴 我想 這一件事情要等到這一個 收到判決書之後 我想我們會來做 進一步的這個研議 高等法院判市府賠償,市政府表示尊重,也不願意評論,其他正在審理中的國賠案件。不過,強調希望透過訴訟還原真相,其他像是中油或是李長榮化工等單位,也要透過司法要求他們負責。 記者王柔婷 許政俊 高雄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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