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市管線自治 送經部備查無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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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在六月十七日實施,同時間高雄市政府也根據法規,10月31號前,要管線使用業者繳交明年度的維護報告,只是至今一家都沒交,經發局強調,不交明年就不能繼續使用管線。
去年高雄八一氣爆,地下石化管線管理問題浮上檯面。高雄市政府在6月15號公告實施「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」,隨後也公布管線維護管理辦法,條文中規定,10月31號前,業者要交明年度的管線管理維護報告,如果沒交,明年就不能使用管線。
==高雄市經發局局長 曾文生==
10月31號是個最後期限
(業者)有交報告
才有明年管線使用權
我們在這邊要提醒業者
10月31號的日子不要忘了
經發局表示,其實廠商大多有準備資料,在限期內提出書面計畫,應該沒有問題,為了加強時效,市府希望業者能早報就早報。另外針對自治條例需要中央備查的問題,在截稿前經濟部還沒有回應。
==高雄市經發局局長 曾文生==
那其實我們報行政院
已經到了一定的時間
那到目前為止
行政院並沒有說它(條文)無效
所以我們是依照
這個自治條例確實在執行
氣爆發生後到目前為止,經濟部工業局和高雄市政府,已經陸續完成17次管線查核,也和業者檢討管理維護計畫。高雄市政府強烈希望,地下管線涉及整座城市的運作安全,市民生活與產業發展,影響很大,因此地方政府必須扛起管理的責任。
記者 李慧宜 陳顯坤 高雄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