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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,在2年前因為不滿苗栗大埔拆遷案對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挨告,一審被判罰金1萬元,鞋子沒收,陳為廷不服上訴,今天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為廷有罪但免刑,全案定讞。
再次為了丟鞋案出庭,陳為廷看起來一派輕鬆,台中高分院判決陳為廷,兩年前向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案,認定陳為廷有罪無刑,有犯罪行為事實,但情節輕微所以免罰,對此陳為廷表示還是有遺憾。
==社運人士 陳為廷==
我們認為事實上這個行為
是劉政鴻霸王硬上香
事實上是一個不得不的行為
才採取這樣的(丟鞋)行動
所以大家認為說
這樣的判決還是很遺憾
兩年前七月,苗栗縣府將大埔四戶拆除,兩個月後張藥房老闆被發現,陳屍在排水溝裡,引發抗議民眾不滿,陳為廷對著前往探視,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球鞋,打中他的頭部,劉政鴻不滿提告,不過陳為廷主張正當防衛,一審被判公然侮辱,以及罰金一萬元,但他不服上訴,高分院開庭宣判,陳為廷有罪但是免刑,律師也表示很矛盾。
==委任律師 邱顯智==
就是說你既然認為
都不用處罰了 你還判他有罪
顯然他(法官)這個地方
是採取一個折衷的說法
我們還是認為說還是為德不卒
雖不滿意,不過律師表示已經是折衷作法,另外針對林飛帆和陳為廷蛋洗縣府的部份,被控違犯集遊法和妨礙公務,公然侮辱等罪,則是被判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