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省關稅 台鹽進口申報"非食品"鹽

這一包包家用精製食用鹽,全來自國營事業大廠"台鹽"所製,日前遭台南市衛生局查出,台鹽在去年,進口3萬7千多噸天然粗鹽,並以非食品號列分批報驗,疑似為了躲避關稅,食藥署認定,台鹽已違反食安法規,將祭出重罰, ==食藥署北區管中心秘書 謝宜芳== 台鹽辦理輸入 產品申報不實的情事 已經違反了食安法 第30條第一項的規定 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 3百萬元以下罰鍰 台鹽便宜行事申報不實已違法,主要是為了可免繳1%關稅,為此台鹽總經理劉中行特別在證交所召開記者會澄清,強調台鹽從澳洲進口的食用粗鹽,都用於製程,鹽品原料非工業用鹽,絕無食安疑慮, ==台鹽總經理 劉中行== 不是食品安全的問題 依照食安法第30條 第一項的規定 應該是不屬於 申請查驗的標的 所以台鹽公司才沒有用 食品來報關 造成跟主管機關之間 對法令的認知有差異 只是台鹽屬於國營事業,卻帶頭鑽法令漏洞實在不應該,另外外界也認為台鹽進口天然粗鹽製成食鹽,違法報驗恐怕已行之有年,相關主管單位應嚴格來查辦。 記者黃立偉 張國樑 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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