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駕駛違停又衝撞 警擊破輪胎法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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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高雄市警方、在取締逆向違規停車時,一位女駕駛不願配合,先是跟警方爆發口角,接著、執意開車離開,最後遭警方開槍、擊破車輪,才停下車子,這名女駕駛質疑、警方執法過當,不過警方表示,當時的狀況已經危及到取締員警的安全,所以開槍時機、沒有不當。. ==警方vs.違規女駕駛== 紅單濕了我看了就討厭 叫你重開你就重開 那是你的事 警方在路口攔下違規銀色轎車,開單要求女駕駛簽收,但對方拒絕配合,不肯停車,直到警方開槍擊中右前輪,車輛才停下來。 ==警方== 叫你停車有沒有聽到 21號晚間,這輛銀色轎車在鼓山區一處路口逆向停車,遭民眾檢舉,妨礙交通,警方到場處理,等了10多分鐘,終於等到女駕駛,開單告發,卻引發女駕駛不滿。 ==目擊民眾== 警察就一直圍在她旁邊 她就硬是要開車 然後才 到我們店門口這邊開槍的 和警方先是爆發口角衝突,女駕駛又執意移動車輛,還閃過前方警車,一路往前開,甚至差點撞上員警。 ==龍華派出所所長 張舒喻== 因為她的前保險桿 已經抵到我們同仁的腳了 她又繼續要往前開的意思 所以同仁為了防護我們 另外一位同仁的身體安全 就基於這危急的狀況 就往車子右前方開了一槍 制止駕駛停車 == 違規女車主== 時速才10(公里) 怎麼可能撞到他 他也沒受傷 撞到他這下還得了 只是一個違規停車 有需要到開槍嗎 女駕駛質疑只是違停竟被開槍,批評警方執法過當,但她違規行為明顯,除了得收違規停車罰單,訊後遭警方依妨害公務送辦。 記者 高雄綜合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