槍擊要犯陳勇志 最高院撤銷死刑判決

另外一起重大案件宣判、是曾經被列為頭號槍擊要犯的陳勇志、在16年前持槍掃射酒店、導致四人身亡。雖然他一、二審都被判處死刑,但是最高法院今天撤銷死刑判決、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審理。 陳勇志從民國86年開始、陸續在台中金錢豹等酒店、犯下槍擊案,造成四人死亡,隨後他潛逃中國10多年,三年前才落網、被遣返回台灣。陳勇志在一審、二審都被判死刑,但是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先前的判決、發回高院更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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