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精膏噴燙顧客 火鍋店老闆判5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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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鹿港一家知名的火鍋店,去年發生女服務生,將酒精膏倒入小火爐時,著火的酒精膏四濺,燙傷兩名顧客的意外,肇事的女服務生只有十四歲,法院認為,負責人違法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,對負責人判處五個月徒刑。
NS
去年六月
救護車接獲報案
火鍋店有兩名顧客被火燙傷
緊急送到醫院
陳姓女子
臉部 雙手 嚴重燒燙傷
先生急著救太太
手也被燒傷
==傷患先生==
酒精膏不能再加了
下面已經有火了
可是那個小妹還是一樣
按下去就聽到一聲碰
我太太就著火了
當時 就像這樣
服務生點燃酒精膏
突然灑出來
著火的酒精膏黏在身上
怎麼拍都拍不掉
吃火鍋卻惹火上身
女顧客全身11%燒燙傷
治療一年 還是無法復原
檢警調查發現
肇事的女員工
只有十四歲
還未成年
雇主卻讓她從事這麼危險的工作
==彰化地方法院庭長 余仕明==
沒有施以足夠的
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認為他有過失
未成年童工
不得從事危險的工作
雇主也沒有盡到安全教育的責任
法官依業務過失致人重傷害罪
判處五個月徒刑
得易科罰金
記者 謝忠義 彰化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