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續關心弱勢權益,假扣押,在民事訴訟的官司裡面,被認為是一道有用的「保全程序」,不管是勞工想向雇主催討積欠工資,或者打國際官司,求取巨額賠償,都可以透過申請假扣押,替自己留後路,接下來,透過兩個最近發生的實例,我們就要告訴您假扣押的程序與效果。同時提醒您,資方也可能鑽法律漏洞,讓勞工執行假扣押功虧一簣。林小姐在台北市一家百貨公司的專櫃上班,去年下半年開始,日本籍的女雇主,連續欠下她和幾位同事好幾個月的薪水,陸續開出的支票也都跳票了。為了生計,她只好鼓起勇氣,到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假扣押,同時繳了六萬元的擔保金,但是結果卻令她失望。林小姐說,她原本以為到法院申請假扣押,就可以討回十七萬多元的薪水。專家也指出,假扣押是民眾打官司的一套保全程序。換句話說,甲如果要告乙欠錢不還,可以先繳給法院一筆擔保金,通常是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。然後,法院就會在起訴或判決確定之前,去假扣押乙的資產,等到判決確定甲勝訴了,乙如果還是不還錢,甲就可以從這筆被扣押的資產,來充當賠償。不過,一般勞工對法律知識往往不足,往往讓雇主有漏洞可鑽。導致假扣押功敗垂成。單打獨鬥的勞工,碰了釘子,集體訴訟的大案子,也遭遇困難。像備受矚目的RCA案子,因為牽涉到污染以及兩百六十多位勞工可能罹患職業病的問題,員工自救會的義務律師團,最近好不容易取得勞委會的假扣押保證書,代替擔保金,準備對RCA美國總公司,正式提出告訴。不料卻發現,RCA公司在台灣的二十四億,已經不知去向。投審會一再強調,他們並沒有核准RCA公司減資的申請,24億資金的管理,並不在他們的權責範圍內。自救會員工則認為,政府沒有做好把關工作,並強調要告到底。RCA自救會和律師團都很清楚,一旦出國打官司,變數與困難會更多。當務之急,還是得盡快查出這24億資金的流向,進而執行假扣押。面對資方「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」,勞工想透過假扣押這道「保全程序」,來保障自己的後路,顯然面臨很多考驗。公視新聞綜合報導。
雇主積欠工資 勞工申請假扣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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