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迴搞軌案 李泰安13年改判無期

(民國94~95年、南迴火車翻車/發生,陳女死。2年前/疑壞/李男,第一審/退回/評、槌/殺人違法/坐牢13年,昨天/第二審/重新/評/公佈,認為/李男/下毒,害/陳女/出血死亡,再/後悔認錯沒有,改/槌/坐牢/一輩子。) ========= 發生在民國94和95年間、轟動一時的南迴搞軌案,被告__李泰安2年前更一審時、原本被依殺人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,昨天更二審出爐,認定李泰安確實使用了不明毒物,讓陳氏紅琛出血死亡,犯後又沒有悔意,改判無期徒刑。 -2民國95年3月 南迴鐵路 在1年內發生第2次翻車意外 -2李泰安弟媳陳氏紅琛 也在事故後大量出血死亡 檢警當時發現 -2李泰安涉嫌和弟弟李雙全 同謀破壞鐵軌 掩護殺害陳氏紅琛的犯行 -27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做出更二審判決 -2再度判他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==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行政庭長 陳中和== -2更一審 他並沒有認為(被告) 以不明藥物毒殺被害人陳氏紅琛 本院更二審的部分有認定 -2被害人陳氏紅琛 是被不明藥物毒殺身亡 李泰安原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-2二審和更一審又分別 改判18和13年有期徒刑 更二審法官認為 -2陳氏紅琛是因不明毒物 導致出血死亡 -2雖然因為死亡5天後才解剖 無法查明究竟是什麼毒物所害 -2但可以確定 李泰安兄弟共同殺人 已經畏罪自殺的李雙全則是主謀 因此判李泰安無期徒刑 。 -2一直否認犯行的李泰安則表示 在過年前得知消息 心情很悶 ==李泰安(R)== -2我想 就等到接到判決書 再去找律師研究 -2快過年了 聽到這個其實很悶 其它的我也不想多說 -2李泰安表示 會再和律師討論後續做法 -2高分院也表示 因為是判處重刑 會主動將全案送最高法院進行三審 記者 王介村 陳顯坤 章明哲 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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