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」修正案,增訂了網路分級制度,未來網路業者必須對內容進行分級,並且要有防護措施,否則就不能在網路上散布或播放。 網路上,不管是文字描述、或是動畫影像,只要是涉及羶、色、腥的內容,很少有真正的網路分級制度。像是、先前被外界質疑的動新聞,雖然現在標示出「我是否滿18歲」的選項,不過,這兩個選項,其實任何年紀都能直接觀看,完全沒有真正的身分控管機制。不過未來這種情況,將不會再發生。 為了保障兒童權益,立法院初審通過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修正草案,新增網路分級制度,將來還要由NCC成立一個"內容防護機構"負責督導。 不過有民間團體擔心,目前的網路這麼多,要如何一一檢驗、網路業者是否有設立防護措施或身分控管機制,執行上可能有困難。 另外為保護兒少隱私權,草案也明定報紙、網路等媒體,不得報導遭遺棄、虐待、刑事案件當事人及被害人的兒少姓名或其他資訊。由於之前藝人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,為了爭奪女兒「梧桐妹」的監護權,對簿公堂,引起媒體廣泛報導「梧桐妹」,將來新法上路之後,這類新聞都不能再被公開披露。 記者賴淑敏徐啟峰台北報導
網路應分級防護 兒少法初審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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