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新聞侵犯受害者人權 民團抗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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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團體大陣仗到蘋果日報前面抗議,抗議動新聞侵犯受害者人權。
類似的抗議,之前也出現過,婦女團體認為蘋果日報把新聞寫得像黃色小說,要求7-11不要賣蘋果日報。
還有去年十月的第387期壹週刊,把性愛照片放在封面,經過家長向台北市政府抗議後,被台北市政府要求全面下架。
這幾天民間團體一連串的抗議行動,也讓本來說無法可管的政府,從中央到地方都拿出辦法來,蘋果馬上道歉、也停播有爭議的動新聞,公民的力量似乎不容小覷,但是有學者也觀察到,幾年下來,壹傳媒也有一套反應模式
洪貞玲認為,拒絕煽色腥、侵害人權的新聞,閱聽大眾應該站出來,但政府也應該做點事情,因為開罰似乎起不了作用,應該從結構性來把關
洪貞玲也建議,國內可以仿效歐盟建立媒體共管架構,由主管機關、業者跟公民團體一起來把關新聞內容,讓媒體自律、公民也能監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