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霸凌致少女輕生 荷蘭網蟲重判1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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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蘭一名男子,長年透過網路跨國霸凌數十名女性跟男同志,甚至造成一名加拿大籍少女輕生,16號遭荷蘭法院重判近11年徒刑,還將引渡到加拿大受審。 荷蘭阿姆斯特丹法院16號,以網路詐欺,勒索等罪名,對38歲的男子艾丁,重判10年8個月徒刑,這也是荷蘭這類犯罪的最重量刑。 ==阿姆斯特丹法院發言人 波莉== 被告的犯行,摧毀了許多條年輕生命,先對被害人進行威脅,之後再展開非常謹慎的犯罪行為。 被告艾丁長年在網路上冒充男孩或女孩,騙取被害人信任,最終讓對方赤裸出現在網絡攝影機前,再把不雅照片在網路上散布,以此進行要挾或勒索,被害人包括34名女性跟5名男同志,有些個案被霸凌長達好幾年。加拿大15歲少女艾曼達托德,2012年因為不堪艾丁的網絡霸凌輕生,激起全球公憤。專家認為,這起針對網路霸凌致死的判決,對躲在螢幕後罪犯的網蟲應該會有警惕作用。 ==網路被害人援助團體 塔莉奈== 這些罪犯認為在網路上可以匿名,能同時接近很多男孩女孩,也很難去證實他們的身分,而這項判決清楚顯示,這些人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2016年6月荷蘭法院裁定,艾丁可被引渡到加國受審,艾丁在加拿大面臨的罪名包括勒索,以及猥褻兒童,但必須先在荷蘭接受完庭審。不過艾丁矢口否認犯行,已經提起上訴。 記者 靳元慶 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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