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團籲修法防跨境鎮壓 引入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強化查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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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安風險不只來自供應鏈,跨境鎮壓的威脅也引發討論。民團今(30)日召開記者會,呼籲政府修法,將侵害個人權利的鎮壓行為,納入《反滲透法》之中,並考慮引入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,並對涉嫌蒐集情資的境外人士加強查驗,強化通報機制。
9月相聲喜劇演員黃逸豪碰上車禍事故,報案後經調查發現,是中方委託在台人士暴力傷害,起因疑似是日前黃逸豪在喜劇段子中,諷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。近年陸續傳出類似跨境鎮壓事件,受害者與民團也在30日召開記者會再度呼籲修法防堵。
相聲喜劇演員黃逸豪表示,「我們現在缺少一條法源,是讓警方可以主動去發現問題之後主動介入的。如果我當初沒有提告的話,警方其實是無法著力的。」
類似手法其實中方早就用在香港等異議人士身上。這些落腳台灣的民運人士強調,跨境鎮壓行為涉及侵害隱私,更影響當事人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,削弱公民社會。
圖伯特(西藏)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說:「中方現在利用民族團結法的那個法的部分,會警告很多視察人在流亡中的。」
華人民主書院專案經理蔡智豪認為,「就會有人在外面用長鏡頭、手機偷拍,甚至我在唸書的時候,在學校裡面的一些成績資料被洩漏給中共的媒體做抹黑。」
有律師就指出,台灣現行的法律工具如傷害罪,主要是用來處理個人行為,而非應對國家;而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也很難處理性別以外的暴力案件。因此呼籲政府,針對涉嫌情資搜集的境外人士加強辨認,在入境時做好查驗。
律師宋易修指出,「我們需要足以評價跨國鎮壓特殊性的刑事罪名。第2點,我們呼籲將侵害個人權利的鎮壓行為,納入《反滲透法》的規制範圍內。第3點,請立法院考慮引入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。」
律師強調,應該給予相關公務人員足夠的訓練,讓人員明確認知到跨國鎮壓本質上與一般傷害事件不同,才能建立有效通報、整合資源的保護支持措施。
吳思嬋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