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累犯肇事致死頻傳 犯罪學者建議扣車、強制診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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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部近日發生多起酒駕累犯甚至肇事致死案,高雄警方2日查獲一名男子無照酒駕且拒絕酒測,由於男子過去有拒測紀錄,這次被處高達42萬餘元罰鍰;同一天,屏東則有女大學生被一名酒駕累犯者撞死,檢方聲請羈押後法院卻裁定交保,引起檢方不服抗告。民團及學者認為,現行酒駕刑度雖不低,但實際判處刑度或戒癮治療比例卻偏低,建議透過醫療介入等多管齊下遏阻累犯。

林男告訴員警,「我有喝。」

員警說道,「你剛剛為什麼,想要跑嗎?」

男子渾身酒氣,坦承喝酒。高雄警方2日凌晨在鳥松松埔路,發現49歲林姓男子邊開車邊抽菸,變換車道也沒打方向燈,攔查時還一度不願配合,最後才承認喝酒,但拒絕酒測。警方一查發現他2025年就有拒測紀錄,屬於拒測累犯。

高市警仁武分局仁美派出所所長曾啓智說明,「員警依規定告知權利後,針對林男違規與拒測行為掣單舉發,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42萬4800元罰鍰、吊銷駕駛執照,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。」

同樣是2日,在屏東里港20歲蔡姓女大學生騎車剛從巷口出來,遭到25歲詹維凱酒駕撞上,人車噴飛,送醫後傷重不治。

屏東縣警局里港分局交通組長巴龍祥指出,「詹男經警方實施酒測超過法定標準,全案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。」

詹維凱日前才被高雄市府公告是酒駕累犯,檢方考量詹男是累犯,這次又肇事致死,可能反覆再犯,向法院聲請羈押;法院裁定10萬交保、限制住居,檢方收到裁定立即抗告。

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映妏說明,「原裁定竟以前科情節與本案不同為由,否定反覆實施之虞,實則本案與前案僅有致死與否之不同,若照此邏輯,豈非前案非得撞死人,方能認定有反覆實施之虞。」

不只屏東,台南1日也有酒駕累犯撞死男大學生。酒駕累犯肇事致死接連發生,由於近日相關修法著重在毒駕,民團認為酒駕刑度最高雖已到無期徒刑,但實際判刑多以最低刑度量刑,難有嚇阻效果,且儘管有醫院研究醫療介入能讓酒駕累犯行為降低,但各地酒駕緩起訴處分的附命酒精戒癮治療卻也偏低。

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高淑真指出,「檢察官不太願意進行,因為對他來講,這個案件必須還要保留時間非常的長,法務部針對這個機制必須要提供給檢察官一個比較好的方式,不然對於檢察官來講,它並沒有這樣子的誘因。」

酒駕害人害已,不只民團認為應多管齊下,犯罪學者鄭瑞隆表示,酒駕累犯若是因成癮、生活或工作壓力等所導致,恐怕無法單一透過加重刑罰遏阻,政府應考慮查獲立即扣車、強制診斷治療等多元手段,來降低累犯狀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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