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移工購買「長鬃山羊」 當場人贓俱獲遭起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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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越南籍移工去(2025)年上網花4000元,取得已屠宰的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「台灣長鬃山羊」,事後還想加價500元來轉手,被警方當場人贓俱獲,甚至在他的住處,還發現另一隻遭屠宰的山羌。檢方本(9)月9日偵結,依涉嫌違反《野生動保法》將這名移工起訴。
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指出,「向他人購買已屠宰的台灣長鬃山羊1隻,重量約10公斤,之後被告與他人談妥,以4500元轉售,並於同年11月3日下午2時依指示前往台中市大里區,指定地點交付時遭警方當場查獲,並扣得該隻台灣長鬃山羊。」
去年11月3日,陳姓移工開車到台中大里準備面交長鬃山羊,結果被員警團團包圍,他向檢警供稱,自己只是加價轉賣並非獵殺,但其實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買賣仍然違法,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30萬以上、150萬以下罰金。
吳仲安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