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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集體收賄案二審宣判 陳超明、徐永明獲改判無罪

國民黨立委陳超明(左)、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(右)。(圖/資料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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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爆發的立委集體收賄案,台北高等法院今(21)日二審宣判,國民黨現任立委陳超明、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等人獲改判無罪;民進黨前立委蘇震清、國民黨前立委廖國棟上訴則遭駁回,仍維持一審各自10年、8年6月判決,全案仍可上訴。

2020年爆發的多名立委集體收賄案,台北高等法院今日二審宣判,4名一審遭判刑的立委中,國民黨立委陳超明、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均獲改判無罪;民進黨前立委蘇震清、國民黨前立委廖國棟判刑上訴則遭駁回,兩人皆維持一審10年、8年6個月判決,全案仍可上訴。

至於同案被告前立委趙正宇,一審時是以逃漏稅判刑6個月,二審同樣維持原判。此外,蘇震清辦公室主任梁文一、徐永明助理吳世昌也獲改判無罪,其餘被告則皆維持一審判決。

根據法院判決內容,全案是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為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,故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向多位立委行賄,施壓經濟部推動相關修法,台北地方法院2022年一審宣判,除蘇震清等5名立委遭判刑外,李恆隆也被判刑1年2個月、緩刑5年,涉案立委的辦公室主任、助理也有數人遭判刑。

立委集體收賄案一二審判決結果對照

2022年一審判決

2026年二審判決

民進黨前立委蘇震清

判刑10年、褫奪公權5年

維持一審判決

國民黨前立委廖國棟

判刑8年6個月、褫奪公權4年

維持一審判決

國民黨立委陳超民

判刑7年8個月、褫奪公權3年

無罪

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

判刑7年4個月、褫奪公權3年

無罪

無黨籍前立委趙正宇

因逃漏稅判刑6月,可易科罰金

維持一審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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