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H直播

配合隔離需要給公假 疾管署研擬修防疫假

發布時間: 更新時間:
如果因為傳染病防疫要隔離而沒辦法上班,要怎麼請假?疾管署研擬修正《傳染病防治法》,未來如果配合隔離,需要給予公假,適用範圍包括第1類及第5類法定傳染病者,例如伊波拉病毒、新型A流等等,但對於雇主如何設定補償機制以及相關配套還在討論中。

新冠疫情期間,台灣一度因為實行嚴密隔離政策維持個案「加零」,有鑑於近期適逢剛果和烏干達爆發大規模伊波拉疫情,為了防範其他新興傳染病爆發,疾管署研擬修法,計畫新增對因應特定傳染病需要隔離防疫的民眾給予公假。

疾管署發言人林明誠說明,「藉由之前SARS跟新冠流行的經驗,那會設定第1類跟第5類法定傳染病的時候,會有防疫隔離跟防疫假的問題給公假。」

疾管署說明,計畫增加的隔離假適用對象,包含國內第1類法定傳染病像是天花、鼠疫等4項,以及第5類像是新型A流、伊波拉病毒、立百病毒等8項。公衛學者肯定,因隔離措施涉及限制人民自由,若無法源也沒有公假保障,也可能讓民眾不願配合,增加社區傳播風險。

台大公衛教授陳秀熙認為,「我建議就是說,我們不可以在修法的時候直接就訂一個固定的天數,而是應該國際間的這些接觸者,對於這個感染者他所制定的最大潛伏期跟他可傳染期的期間,制定我們的彈性。」

至於給假的天數如何計算?且若定義「公假」,依勞工請假規則,勞工薪資將由雇主全數支付。疾管署表示涉及跨部會權責,正式假別、給薪或補償制度如何設計,近期正與相關部會密切討論,後續須完成修法程序才能上路適用。

您的參與,
讓公共服務更完整!
閱讀、按讚,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
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,詳見服務條款。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