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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鐵南下列車拾百萬現金 採公告1年待認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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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0日晚間高鐵一列從南港開往左營的列車,有清潔人員在廁所內發現裝有100萬現金的提袋。高鐵表示,遺失物在撿到後會檢視、建檔以及入庫,將公告1年等待認領,若超過期限,涉及《個資法》的物品會依法銷毀,用品類若狀況良好會捐出。針對100萬若公告期滿如何處置,高鐵沒有特別回應。

來到高雄火車站的遺失物暫置空間,不少都是安全帽、雨傘等物品,民眾掉東西工作人員會統整到固定區域也會上網公告,台鐵也提醒民眾留意隨身物品;同樣情況也套用在高鐵上,撿到遺失物找不到主人會由高鐵暫時保管,並且上網公告拾獲日期。遺失物五花八門,10日晚間高鐵一列南下列車,在車廂廁所被人拾獲一個裝有100萬元現金的提袋。

公視記者王柔婷報導,「從南港開往高雄的高鐵車廂廁所發現了100萬的鉅額現金,失主是誰目前還是個謎。不過警方表示,這已經由高鐵公司依照《鐵路法》來辦理公告招領。」

提袋由列車上的清潔人員發現,高鐵回應,旅客遺失物若可查詢到資料會主動聯繫失主認領,無法查詢則建檔與入庫保管等待認領,物品將依鐵路法規範保存一年,屆滿後電子產品類委由廠商銷毀,若是衣物、用品類物品,狀況良好者會捐給公益團體運用。

旅客陳女士認為,「可能有必要性啦,只是我會比較想到醫療方面,或許他想要去做什麼醫療上的自費。」

旅客傅先生說道,「不敢(是喔,是會怕掉還是說會怕?)感覺一定會被有心人士盯上。」

大眾運輸上遺落鉅額現金不是第一次,2019年9月時任民進黨立委的陳明文就曾將裝有300萬元的行李箱遺失在高鐵上;2025年5月也有發生過,越南籍胡姓男子將裝有400萬元的袋子遺留在台鐵區間車。《鐵路法》規定,所有人不明的運送物等相關物品,鐵路機構應公告招領,經1年後無人領取時,鐵路機構即取得其所有權,等同若是100萬現金無人領取,所有權將是高鐵公司,但是對此狀況,高鐵沒有特別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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