砂石場泥餅擬開放回填濫採坑洞 國土署:規劃範圍不包括農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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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團接獲陳情指出,中央正在研議修訂法令,想開放營建再生粒料與俗稱「泥餅」的砂石場廢水產出物,合法回填在「濫倒採土石遺留坑洞」中,恐讓已受創農地雪上加霜。環團質疑,難道國家要放棄農地嗎?內政部國土署證實有在討論,但目前這些遺留坑洞不包括農地。
環團行走之處原本是魚塭,他們懷疑光電業者以整地施工之名,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,甚至碎玻璃。傳出中央正在修訂相關法令,讓農地、魚塭上的違法回填合法化,令他們十分憂心。
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,「這其實就是以施工之名,行棄置之實來賺取暴利,這個修法可以說是毀農滅地。」
環團紀錄到許多漁塭農地的光電案場遭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。有民眾向監督施政聯盟爆料,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等機關正研議修訂相關法令,打算讓營建再生粒料與砂石場廢水產出物,拿來合法回填「盜濫採土石遺留坑洞」;萬一坑洞原是農地,這下恐讓已受創的農地徹底毀壞。
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指出,「我覺得這個真的是很離譜的開放,如果我們時時、無時無刻,我們的農地都要被我們的國家放棄,多少的農村、有多少的農民,這些難道都要滅亡嗎?」
上午環團舉行記者會表達反對。與會的內政部國土署官員表示,草案有在討論。
但營建再生粒料能否整復回填到土石採取或盜採後的坑洞,由經濟部主責,農地並不在其中。
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問道,「營建再生粒料可以到農地嗎?有就有,沒有就沒有。」內政部國土署管理組長李守仁回應,「整復有,農地的部分沒有。」
農業部重申,農地填土行為一定要用於改善農業生產環境與有利作物生長的目的,不會修改現行《農發條例》規定,也不會讓營建再生粒料回填農地。
吳思嬋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