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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車行不當收取掛牌費13日上路 最高罰9萬元並廢營業執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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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避免計程車行向駕駛收取高額掛牌費,交通部今(11)日公告修正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》,其中包括禁止計程車行不當收取靠行牌照費,最高處罰新台幣9萬元,並可廢止車行營業執照,相關改革措施將在8月13日正式實施。

交通部由於接獲多起計程車駕駛陳情,遭計程車行不當收取靠行牌照費用,甚至中部地區傳出高達30萬元天價,加上牌照空缺數量資訊不對等,等等現象。交通部決定修改多項規定,並將在13日開始實施。像是不得向駕駛人收取未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的行政管理費、或是契約未約定的等等不當費用。並禁止透過指定購車、貸款及保險等方式不當牟利。

交通部汽車運輸業管理科科長陳巧蓁表示,「這一次就是明確禁止,計程車客運業向駕駛人不當的牟利行為,還有明定行政管理收費基準的審核公開機制,以保障駕駛人的權利。」

交通部新措施也包括透過審議會機制,確實審查車行保留空車額的展期申請,及定期檢討轄區內計程車合理牌照數量。計程車駕駛對於交通部相關措施表示肯定。

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理事長鄭力嘉指出,「聽說中部地區,你必須要先繳35萬的權利金,你才可以有一張車牌,那這些亂象是目前交通部修法的一些重點,他要來喝止這些亂象,那喝止這些亂象,當然以工會立場來講,我們是給予肯定。」

台北市新世代計程車發展協會理事長吳華星表示,「這個東西是換湯不換藥,你這個堵了這個洞,別的洞又漏了沒有用啊,那個是要特別改革的東西啊。」

吳華星也建議隨著網路科技進步,交通部也應該思考如何讓計程車管理制度更完善的修訂,以符合現代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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