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推租賃條例修法 暫緩保障3年租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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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善台灣租屋市場,內政部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修正草案,在今(2026)年4月函報行政院審查,不過目前卻只針對各界有共識部分提出修法,關於租客最關注的「保障三年租期」和「限制續約租金漲幅」,都暫緩推動。民間團體認為,租賃制度改革應兼顧房東和租客權益,但改革失衡,恐怕使得房客擔憂房東不續租,不敢主張自身權益。
全台租屋人口超過300萬人,但說起租屋族心中的痛,除了擔憂房東因申請租金補貼不續租,還有租期保障和租金是否合理調整,都讓房客敢怒不敢言。
租客黃小姐表示,「房東那麼有錢保障他們幹嘛?(朋友)偷偷申請(租補)被發現了,然後就變成說,他們會可能被房東解除合約又沒房住。」
租客郭先生指出,「這個法沒過,那就會碰到像我這個狀況就是,每當要簽約的時候,你的房租就有可能會被調整。」
為了健全租屋市場,內政部推動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修正草案,在今年4月函報行政院審查,在聆聽各界意見後,卻先只就具共識部分提出修法。原先租賃專法的三大改革方向,只有「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」會先行推動,但租客最關心的「保障三年租期」和「限制續約租金漲幅」,則都暫緩實施。
不具名房東說:「我們不會去違法,但是我們會用其他的方式增加了什麼費用,就類似這樣都有辦法增加(房租),他(政府)暫緩不暫緩對我們來說,它(修法)只是一個形式上而已。」
不具名房東表示,政府的修法只是形式,還是能透過其他方式漲租。民間團體認為,租賃專法改革,應兼顧房東、房客雙方權益,但內政部卻暫緩租期保障和續約租金漲幅,改革失衡,恐讓更多房客不敢主張權益。
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,「房客在目前相對比較不對等的天秤之下,他的權利會被影響,或者是相對在整個跟房東溝通的過程裡面會比較退卻。」
民間團體建議,租賃專法改革,不能因為未達成共識就不處理,政府應該積極傾聽各界聲音,透過不同提案參與,找出折衷平衡點,才不會犧牲租客權益。內政部回應,針對共識部分會優先推動,未來持續和社會各界溝通。
蔡思培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