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費師培新制放寬7月上路 可考二次教檢、進修學位
發布時間:
更新時間:
因應教師荒,充裕偏遠及特殊地區的合格師資,教育部完成修正《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》,師培公費生將有第二次教師資格考試機會,服務期間可進修學位,不過若分發前錄取教甄卻放棄資格,或已分發任教、卻未連續服務滿3年,最高需返還1.5倍的公費,新制將在7月底上路。
因應少子化、解決教師荒,教育部完成修正《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》,以往公費生需由地方開缺,教育部再請師培大學招生,新制增加中央儲備制,針對稀缺領科、優先培育。而公費生將有更多彈性,包括第二次教師資格考試機會;多元語言能力均可涉獵,取消義務服務期間進修限制,但若服務未滿3年就離開崗位,將賠償1.5倍公費津貼。
教育部師藝司司長武曉霞表示,「目前是用兩階段來切分,如果連3年都沒有做滿,那他就是必須要賠償1.5倍的公費津貼,如果超過3年的話,我們就是以他領了多少年的公費,去減掉他已經服務的月份,來做比例的償還。」
教育部表示,衡平權利與義務,重新調整公費償還計算基準。對公費師培新制,台師大教育學院助理教授胡翠君認為,制度放寬了但重點是老師進去偏鄉任教以後,更需要支持與陪伴。
台師大教育學院助理教授胡翠君說道,「比方說他在教學上面或他在心理上面,需要一個扶持的時候,他需要有管道然後來支撐他們,這些在心理挫敗的時候或是在教學時的無力感的時候的,一個專業的配套。」
公費師培新制提供誘因、提高賠償,7月底施行,教育部表示115學年度新進公費生適用,也從優溯及適用還在契約期內的公費生。
吳思嬋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