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義大利斷橋釀43死 營運商前CEO一審遭判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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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震驚義大利與全球的熱那亞橋樑斷裂事件,造成共43人罹難的慘劇。經過4年的審理,熱那亞地方法院在當地時間16日做出一審判決。橋樑營運商ASPI前任執行長以及維修部門主管,分別被判處12年與11年有期徒刑。其他相關公司高層與涉案的政府官員,也分別被判處時間不等的徒刑。
熱那亞地方法院法官雷普利表示,「卡斯特盧其,有期徒刑12年。米特利,有期徒刑11年。」
熱那亞地方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,2018年8月發生斷裂事件的莫蘭迪大橋,營運商ASPI的執行長卡斯特盧其,以及負責橋樑維修的主管米特利,重視營利卻忽視安全,拖延橋墩的維修才導致斷橋事件發生,觸犯《刑法》的過失殺人等罪名。
本案歷經4年的審前調查和預備聽證,從2022年7月才展開正式的審理。因此總共57名的被告中,有25人因為涉及偽造文書等輕罪,超過追訴時效後獲得免訴而無罪釋放。其餘32名被告,在16日的一審判決中被判有罪。儘管與事前預期以及檢察官求刑有落差,但家屬們認為司法正義終於獲得伸張。
斷橋事件罹難者家屬艾爾塔多納提及,「卡司特盧其原本被求刑18年,一審被判12年,我們還算滿意。我和同事談過,認為8成機率會這樣判。沒有人完全無罪釋放,都被判有罪。」
對於一審的結果,辯方律師強調依法上訴。而受害者家屬團體也揚言,一定奉陪到底。
被告辯護律師阿其尼指出,「專家已確認過斷橋是因為建造缺失,而這缺陷是50年的維修所無法發現的。」
義大利與台灣雖然都屬於三級三審制,一審不服可再上訴到高等法院甚至最高法院。但也在歷史因素之下,出現審理期間追訴時效不停止計算的怪現象。近年來雖然修改法令,限制高院二審必須2年內完成,最高院三審最多1年,但還是出現本案有25名被告,在審理期間超過追訴時效而無罪釋放。
洪詩宸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