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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糖稱達協議撤回管收聲請 吳乃仁看守所待12天獲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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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因為涉入台糖售地弊案,2015年刑滿出獄後,面臨台糖民事求償1.7億元,但因為拒不清償,6月11日遭到台中地院裁定准予管收,解送到台中看守所。不過這項管收出現轉折,吳乃仁在提出抗告期間,因為債權人台糖公司當庭撤回管收聲請,吳乃仁在被管收12日之後,獲得釋放。對此台糖表示,已經和吳乃仁達成協議,在20日前進行債務協商。

因為台糖售地弊案,民事被判應賠償台糖公司1.7億元的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,6月11日前往台中地院報到後,隨即遭到當庭管收。不過高等法院台中分院6月22日審理抗告時,台糖公司當庭提出撤回管收聲請,吳乃仁依法當庭釋放,前後在看守所中只待了12日。

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,「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訊問時,債權人台糖委任具特別授權之訴訟代理人向法官表示,因債務人吳乃仁表明願意與債權人協商,當庭撤回管收之申請。」

吳乃仁在台糖董事長任內,因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關切,改變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政策,把台糖土地賤賣給曾贊助洪奇昌的春龍公司,致台糖損失新台幣2億多元。

吳乃仁刑事遭判刑9個月,民事部分則應賠償台糖達1.7億元,但吳乃仁卻遲遲不清償,台糖因而向法院聲請管收。

而吳乃仁之所以獲釋,是因為明確表達願意與台糖進行債務協商,且兩造也將在7月20日前,展開實質協商。

台糖副總胡聰年指出,「吳乃仁所得清單的資料證明他沒有任何的財產。第2個部分,我們目前台糖公司也沒有其他的事證,來說明說他有虛偽報告財產的這個情事,所以他已經履行了報告財產狀況的義務,那這個部分的話,已經應該是沒有符合強制執行法的規定。」

吳乃仁以限期協商,換取暫時的人身自由。台糖表示,如果20日前雙方協商破局、或債務人無法履行承諾,將再度陳報法院,給予應有的強制處置,也強調不會因為吳乃仁的黨政背景,而損害台糖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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