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防性羈押納毒駕新制昨上路 今押涉毒駕男成首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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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通過《刑事訴訟法》修正案,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納入毒駕,15日起正式生效,高雄一名男子14日下午涉嫌毒駕追撞機車騎士,造成騎士送醫不治,高雄地檢署依新制向法院聲押獲准,成為全國首例。
白色休旅車追撞機車騎士後,沒有停車查看,還繼續往前開,直到有人追上前攔阻才停下來,而被衝撞的80歲老先生傷重送醫後不治。
目擊民眾說:「碰一聲,然後我轉頭看就看到車子,在阿伯掉在前面, 在他的車頭然後輾過去,然後輾過去他繼續往前開,有一個年輕人追上去去擋他。」
14日下午3時多,高雄小港區高松路和山田路口,發生嚴重車禍意外,附近民眾都出門關心,警方隨即對肇事男子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和尿液檢測。
朱姓男子涉嫌毒駕肇事致死,檢方依《刑事訴訟法》修正案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,向法院聲押獲准,成為全國首例。
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說明,「依照昨(15)日總統公布新修正生效之《刑事訴訟法》第101條之1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之規定,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。」
今(2026)年3月同樣在小港區,楊姓男子毒駕衝撞機車女騎士身亡,留下3名孩童,引發社會關注,而且這2年毒駕案有暴增趨勢,除了擴大預防性羈押新制上路,警政署也公布新作業程序,疑似毒駕快篩陽性可依現行犯逮捕,檢警都強調對毒駕強力執法,一定嚴懲到底。
吳仲安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