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起搭機每人限帶2行動電源 桃機上午已逾10件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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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旅遊的民眾要注意了,交通部民航局宣布,為接軌國際民航組織(ICAO)最新安全規範,自今(8)日起旅客搭機,最多只能攜帶2顆鋰電池行動電源,違者最重罰10萬元。新制首日,桃園機場將近20件違規案件。
拿出行動電源為手機充電,出國旅遊在外要拍照、找資訊還要找地點,手機沒電很麻煩,幾乎人人都帶上行動電源。
記者詢問,「你是帶幾顆?你知道新制嗎?」
旅客周先生回應記者,「我是帶2顆啦,我不知道。」
記者詢問,「所以你覺得2顆就差不多夠用?」
旅客周先生說:「差不多啦,因為一整天在外面,你怎麼用應該也差不多2顆的電量,應該是夠用。」
旅客林小姐表示,「平常都會帶行動電源出門,出國基本上一定至少會帶一顆,新制好像就是出國1人只能帶2顆。」
為了符合國際規範、強化旅客及航空公司安全,除已禁止在飛機上使用行動電源,民航局公告,自4月8日起每位搭機旅客,最多只能攜帶2顆鋰電池行動電源,違者最重罰10萬元。
航警局安檢大隊分隊長黃建鈞說明,「自即日起在各機場開始加強行動電源的檢查,經8日清晨開始,桃園機場已查獲10餘例旅客因攜帶超量行動電源,需當場拋棄之情形。」
新制實施首日到下午4時為止,桃園機場將近20件違規案件,安檢線上直接丟棄,航警局再度呼籲,行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上機,每個人只能攜帶2個行動電源,而且行動電源外觀的容量標示必須清晰可見,也提醒民眾打包行李時務必仔細檢查。
蔡思培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