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副署《黨產條例》等三修正案 政院:嚴重違背憲法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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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上會期通過並函送的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》、《衛星廣播電視法》及《立法院組織法》修正案,行政院表示內容嚴重違背憲法原則,決定不予副署。行政院指出,相關修法恐侵害司法權、通訊傳播自由等原則。
針對上個會期立院通過並函送行政院的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》、《衛星廣播電視法》及《立法院組織法》修正案,行政院表示,修法內容嚴重悖離憲法原則,決定不予副署。
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4日指出,《黨產條例》修法推翻司法院大法官釋憲結果,是試圖為特定個案解套,動搖司法與法治基礎;《衛星廣播電視法》修法則是無視頻位資源的稀缺性、造成差別待遇,更侵害通訊傳播自由,也違反憲法權力分立、信賴保護等原則。
至於《立法院組織法》,行政院認為修法可能讓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,未來詐領助理費更難受到貪污罪制裁,且修法過程也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,不符憲法民主原則;此外更增加財政負擔卻未依法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來源。
對此,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,依憲政程序行政院對修法有意見,應在收到法案10日內提出覆議,但政院卻未依法提出覆議,而是選擇性不執行三讀通過的法律,是對行政、立法相互監督制衡制度的嚴重破壞。
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則批評,政院可以不高興就不副署三讀法律,是架空立法權,民主法治正被毀憲亂政的獨裁者侵蝕,也呼籲總統賴清德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,說明為何拒絕公布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。
這是暨去(2025)年12月,卓榮泰宣布不副署《財劃法》修法,創下憲政首例後,再次不副署立院修法內容。
王介村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