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李貞秀去年才赴陸註銷戶籍 陸委會:立委候選資格有問題
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,「如果在就職前未完成放棄外國籍,任用機關、也就是立法院,就應該依照《國籍法》予以解職。」
針對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的國籍爭議,內政部再下通牒,表示近期已分別對立法院以及李貞秀本人3次發函,要求提供她向中國辦理「放棄國籍」的書面證明,期限就押在2月13日以前。
董建宏表示,「擔任公職者不得擁有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,這個是沒有可以討論的空間。」
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指出,「國台辦也有公開表示,『不會讓她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』,陸方在剝奪她在台灣擔任立委的權利,我們還是會用最嚴格的方式來處理她的索資。」
不僅國籍爭議,陸配的參政權必須在台設籍滿10年,但李貞秀被陸委會證明違反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在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及更早之前登記為候選人時,仍擁有對岸戶籍,直到2025年才放棄,因此當時不具候選資格。
根據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第9-1條規定,在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,喪失在台灣選舉、罷免、甚至擔任軍職、公職等相關權利;而在條例修正施行日起6個月內,也必須註銷大陸戶籍,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,才不會喪失台灣身分。
梁文傑說明,「2004年的時候,《兩岸關係條例》經過一次修改,所有取得台灣戶籍的大陸人士,他都必須繳交除去大陸戶籍的證明。中間經過藍綠政黨的替換,我可以說並沒有完全被執行,所以才會留下了1萬2000多件,李貞秀就是其中一個。」
陸委會法政處處長周鳴瑞坦言,「選務機關在進行她的資格審查的時候,不會來徵詢相關的行政機關,那我們今天也發現,的確存在一個制度運作的漏洞。」
對此,民眾黨立院黨團表示,去(2025)年有將近快1.2萬名的陸配補繳放棄戶籍證明,質疑難道這些人在2025之前的年資都不算數?陸委會則表示,年後將邀請跨機關協調、整合,協助選務機關跟內政部建立合作機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