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教保員涉單月虐童53次 遭罰40萬並終身禁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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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安南區某幼兒園去(2025)年10月爆出劉姓女教保員涉嫌在1個月內對多名幼童拉扯、拍打等粗暴行為共53次,教育局決定重罰劉女40萬元且終身不得聘任。而一同不當管教的陳姓女助理教保員,以及幼兒園負責人也都被開罰。
台南安南區一家私立幼兒園官方臉書上滿滿的教學照片,看得出來校方不只活動多,也會記錄幼兒在校園的點點滴滴。
但這家私幼一名劉姓女教保員去年10月涉嫌1個月內對幼童拉扯、拍打、推頭,甚至壓制、強迫餵食共53次不當管教行為,經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審議認定劉女情節重大,本月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重罰劉女40萬元且終身不得聘任。
台南市教育局專委簡文達說明,「決議依法處以40萬元罰緩並認定為終身不得任教於任何教保服務機構,另一位助理員則裁處6萬元並管制1年,園方負責人亦裁處6萬元並限期改善。」
另外陳姓女助理教保員協助帶班期間也數度跟進劉女不當管教,裁罰6萬元,且管制1年不得聘任為教保員,幼兒園負責人也遭罰6萬元。
教育局更將2人姓名與機構名稱同步公告於教育局「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」及全國教保資訊網以示懲戒,目前2人均已離職。
幼兒園業者回應,「老師可能比較急一點,想說小班要好好地建立一些秩序,譬如說排隊,老師就會有些比較粗大的動作、就是大一點的一些行為,學校這邊後續也會安排一些課程,有關於這方面輔導的課程,會給老師多多這個方面的提供進修。」
台南市教育局重申,對任何形式的體罰與不當管教市府均以「零容忍」的立場進行查處。幼兒園一旦發生情節重大體罰及不當管教事件,除行為人和負責人將被處以行政罰鍰外,也會對該園處以一定期間減招、停招6個月至1年或停辦1年至3年,甚至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。
蔡思培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