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H直播

政院提兩岸條例修正草案 擬規範公務員、立委赴陸採許可制

發布時間: 更新時間:
行政院院會今(26)日通過陸委會提出的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修正草案,將送立法院審議。修法重點包括公務員赴陸全面改採許可制,明文規範赴陸強制列管的對象,包含立法委員、涉及國家機密及曾違規赴陸者,若有接觸中共黨政軍的民選公職人員應公開揭露。

行政院院會今(26)日通過陸委會擬具的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,修正重點包含:公務員赴陸全面採許可制、完善特定人員赴陸規範制度、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中共黨政軍應公開揭露,及進一步擴大規範曾任指標性職務人員,禁止赴陸出席中共舉辦妨害國家尊嚴的活動。

陸委會表示,此次草案為因應總統賴清德3月提出五大國安威脅及17項因應策略指示,加上5月監察院曾提出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糾正案,要求行政院所屬進行缺失改進,因而研擬修正草案,報請行政院審核。

陸委會法政處處長周鳴瑞說明,本次修法除修正公務員規範範圍,也明文規範赴陸強制列管的對象,包含立法委員、涉及國家機密及違規赴陸者,除此之外也擬修正縣市長退離職管制失衡的情況,將比照直轄市長管制3年。政務委員林明昕補充說明,本次草案擬修正內容僅規範廣義公職人員,不涉及一般民眾。

兩岸條例修正草案(圖/行政院提供)

行政院基於保障言論自由及強化社會安全,也通過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修正草案,第22條第3項修正擴大「沒入」的範圍,亦增訂64條第6款針對在公共場所不當言論的行政處罰,如散布仇恨性言論、恐怖主義或境外勢力激化社會對立的主張,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;另外,也增訂第64條之1,針對網路公開散布仇恨及不當言論,訂定處罰,得商會網路服務提供者限制瀏覽或終止服務。

社維法修正草案(圖/行政院提供)

社維法修正草案(圖/行政院提供)


您的參與,
讓公共服務更完整!
閱讀、按讚,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
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,詳見服務條款。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