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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造違法傾倒廢土 桃園首創連帶罰起造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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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推動土方智慧管理已屆8年,自去(2024)年起進行《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》法規總體檢,針對違法傾倒廢棄土方增訂起造人連帶處罰規定最高罰10萬,已送議會審查,引發建商反彈。

大馬路旁圍籬裡堆滿營建廢土,今(2025)年上半年,桃園市中壢體育園區附近2處埤塘遭非法棄置超過3萬4000立方公尺土方,桃園市府依法開罰90萬罰鍰並勒令49處涉案工地停工。

為禁止營建廢土亂倒,桃園將修法強化源頭管理,首創起造人連帶處罰,最高罰10萬並能按次處罰規定。

桃園市建管處長莊敬權說明,「修法的重點在於,從工地產出營建剩餘土石方到最終處理場所,我們都有嚴格的管控跟規範,另外不只處罰承造人,另外針對起造人也會有連帶處分的規定。」

《桃園市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》修正案已正議會審查,若修法通過,過去抓到亂倒營建廢土除了勒令工地停工、針對承造人罰款外,限期不改就會連帶處分起造人,引起建商反彈。

不具名中壢建商認為,「不公平,你說連帶要怎麼連帶?我就確實有付錢給他,至於怎麼倒我怎麼有辦法去控管他土倒去哪裡?那他出土我必須要派一台摩托車或者人跟蹤嗎?」

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指出,「那個公部門沒做好一個完善的監督機制,甚至於還很多公務人員去協助這些人一起來犯罪,那你說訂定那麼多方法有用嗎?」

針對違法傾倒廢棄土方,桃園增訂起造人連帶處罰規定,建商反對,環保團體則表示支持,認為桃園境內工地出土須加裝GPS追蹤,但仍發生濫倒漏洞,起造人連帶處罰是個好方法,但政府仍要負起監督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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