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竹南一名吳小姐,8月底因為人行道施工不小心跌倒,結果臉部撞到旁邊的路燈基座螺栓,導致臉部嚴重撕裂傷。因為10年前,台中也有男童因車禍撞上路燈基座螺栓死亡,吳小姐已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,要求政府針對全國相關基座進行防護。
吳小姐額頭縫了數十針,宛如一條大蜈蚣,一路延伸到鼻子、嘴唇,都有撕裂傷,傷勢相當嚴重。
意外發生在8月28日晚間,吳小姐到苗栗竹南一家超商消費,因為人行道正在施工,所以在門口鋪設木板,吳小姐不慎跌倒後,臉部直接撞擊路燈基座和凸出的螺栓。
受傷民眾吳小姐說:「撲倒在地上,然後就是碰到了那個燈座的基座,那燈座的基座就有螺絲,也有它加固的那些擋片嘛。」
10年前在台中也曾發生一名男童因車禍,撞上路燈基座螺栓,導致傷重不治,當時市府全面檢討基座安全。
不過事隔多年,路上包括號誌燈、路燈、路口監視器等不同基座,仍然各自有各自的安裝方式,有的螺栓向下鎖、有的則是向上鎖,外露螺栓的長度也都不同。
苗栗縣竹南鎮公所機要秘書謝文福表示,「這個應該是全台的通案啦,因為可能也不是說一般公所可以去做的,因為這個牽涉到,我想應該是做這個設計,它設備的機具設計的問題。」
吳小姐事後除了要向鎮公所求償,也認為全國的相關基座螺栓都應該要有防護,9月3日已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,要求政府全面檢討,並制定全國統一的設施設計安全標準,希望不要再有人因此受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