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外拍攝影師涉性侵及偷拍 未成年受害者至少29名

一名兼職外拍攝影師的29歲吳姓男子,涉嫌透過社群、交友軟體或參加實體Cosplay攝影活動,以誘騙強迫方式性侵害至少29名未成年少女,還拍攝侵害過程,受害者年齡最小只有12歲。雲林地檢署今天依涉犯強制性交、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等罪嫌提起公訴,求處25年重刑。

警方來到吳男住處,當場查扣攝影器材與多個硬碟,他涉嫌從2016年至2024年間透過社群、交友軟體或參加實體Cosplay攝影活動,誘騙強迫29名未成年少女,並加以性侵害,還拍攝影像留存,雲林地檢署3日依涉犯刑法強制性交及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等罪嫌,將吳男提起公訴,具體求刑25年,目前仍羈押禁見。

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,「受害者經清查共有29名少女,年齡介於12歲至17歲間,本案吳姓攝影師涉嫌《刑法》強制性交及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等罪嫌,求處定應執行刑為,至少有期徒刑25年。」

被害少女媽媽說道,「判越多越好,因為我知道很多人受害,現在她們年紀太小,就是不能出面,然後又怕家長知道。」

整起事件起因於2024年底,一名雲林女國中生傳出遭吳男性侵,家長帶她驗傷報警、四處陳情才揭露,專案小組還在吳男查扣的硬碟裡,發現不同被害人多達6817部遭性侵害的影像。

勵馨基金會認為,青少年時期想要展現自己、爭取社群認同,狼攝影師以「免費拍攝、高薪酬勞、互惠合作」等方式誘騙邀約,極易誤入陷阱。

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主任馬梅芬表示,「可以去討論我要照什麼樣的照片,我的尺度、我的服裝、我的風格要用在什麼用途,找一下伴、找一下家長跟著自己一起,這件事情其實是一個相對保險的事情,然後地點上我們選一個公開的場域。」

婦女團體建議親子間應先取得理解信任,再逐步協助引導。

雲林地檢署強調,受害未成年女性最小只有12歲,目前尚未發現有被害人的影片遭到散布,也呼籲家長要多留意家中孩子的異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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