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勒索離岸風電廠商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判刑5年6月

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,5年前任職期間向離岸風電廠商達德集團勒索320萬元得逞,去(2024)年8月被雲林地檢署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起訴,蔡長昆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。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4年,但蔡長昆認為判決太重,將進行上訴。

2020年期間,有綠能廠商要在雲林縣轄內設立風機發電,但當時的麥寮鄉長蔡長昆卻利用鄉長職務,發文要求業者停工,並以替鄉民爭取回饋金、賠償為由,發動抗爭阻擋工程,又向業者進行勒索320萬元得逞。

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指出,「在施工期間以蔡長昆為首,藉勢藉端勒索財物,就是利用民眾抗爭,如果不從的話,會讓工程延宕,一支風機40萬元,主要共有320萬元賄款。」

雲林地方法院表示,當時綠能公司考量,風機工程如果停工一個月,預估會損失超過4300萬元,並透過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出面協調,蔡長昆以鄉長職務索財物犯行實有不該,但在偵審時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,一審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判決處5年6月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4年。

王子榮補充,「被判處是5年6個月,最主要是因為他本身涉及法條是10年以上重罪。審理法官也考慮到蔡長昆他已經有偵審自白,並繳出犯罪所得,予以減刑。」

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回應,「判決太重了,我就是給人拜託才做的,對不對?不想說了,就交辦給律師來處理。」

收到一審判決消息後,蔡長昆認為這樣的判決太重,因為當初是受人之託才會這樣處理,將等到收到相關文件後,將交由律師進行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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