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女子遭棄置燈桿絆倒縫11針 建設局稱非工程料件已報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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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有民眾出面指控,昨(22)日晚在北屯區海天橋人行道散步時,踢到一根隨意棄置的燈桿,造成右小腿受傷縫了11針。由於當地正在進行市府美化改善工程,遭質疑是公家機關帶頭違法,不過建設局否認是工程料件,已經報警查辦。
陳小姐一跛一跛走進記者會現場,她出面控訴22日晚間到台中市北屯區松竹五路一段的海天橋人行道散步時,踢到一根隨意棄置的燈桿,現場沒有任何警示標誌,導致她右小腿受傷縫了11針。
受傷的陳小姐說:「走路走一走,路上突然來了一個那個路燈的桿子,結果就撞到它流血,縫了11針。當下我心裡想說,萬一如果是老人跟小孩,看要怎麼辦?」
回到事發地點,當地正在進行台中市府旱溪河岸暨橋梁景觀美化改善工程,工程單位23日上午在人行道放置三角錐,害民眾受傷的燈桿已不見蹤影。台中市建設局表示,獲報後立即到現場勘查,初判非建設局工程的路燈、交通號誌等料件,已將桿件移走避免再有民眾受傷,並報警查辦釐清責任歸屬。
台中市建設局新建工程處科長陳翰霆表示,「本局立即派員至現場勘查,初步研判非屬本局工程料件。為避免再有民眾受傷,已立即將桿件移置,同時也報警查辦,持續釐清來源及責任歸屬。」
這支肇禍的燈桿被市府移至事發地點附近工區的路邊,經媒體拍攝後則由建設局工程包商載走。台中市環保局表示,若確認該物料為工程廢棄物,行為人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000元罰鍰。
吳仲安/編輯